教学管理规定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军事理论课
教学管理规定
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教学工作是一切工作中心的思想,军事理论课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学习这门课程的内容,对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部军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     教学规范
     1.教师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在工作上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认真负责,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既教书又育人,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2.不断改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军事理论课水平。
3.做到言谈举止文雅,善于启发诱导。对学生要一视同仁。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不讽刺挖苦。
二、     军事理论课教学相关规定
 1.统一着装  
为了体现军事课特色,要求军事教师授课时要统一着装。  
着装要求:春季56月着夏常服;夏季78月着长袖或短袖衬衣;秋季910月份着夏常服;冬季114月份着冬装。(根据气候情况可由教研室统一调整着装)。  
2任课教师要提前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要求有课的教室提前10分到课(调试电脑、安装课件、排除故障)
3.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教法,了解学生思想,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并在每周一交教学领导批阅。
4.教师授课前不允许饮酒,课堂上禁止吸烟。无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得接待客人,不得擅离职守。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提前向部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代课教师递交教案,并介绍班级有关情况及教学建议。不允许私自找人代课。凡未经批准,私自找人代课,双方均按违犯教学纪律处理。违犯上述3、4、5条款的均按违犯教学纪律处理。
6.要及时认真填报考核成绩,没有及时填报成绩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7.上课时间未到者,视为误课。误课在15分以内,教师可继续上课,超过15分钟能否上课,由部领导酌情安排。在规定上课时间前下课视为早退。误课、早退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课堂要求  
1.教师  
① 课前关闭手机。  
② 上课铃声响后下达“上课”口令,待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行举手礼,下达“坐下”口令,并做好学生考勤工作。  
③ 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站立讲课,姿态端正,为人师表。  
④ 授课过程中,教师不得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做到教书育人。  
⑤ 授课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⑥ 教师要按教学进度授课,注意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⑦ 课后,教师要认真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⑧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违反上述要求和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  
① 提前到课,不迟到早退。病假凭校医院诊断,事假经所在院系导员同意后,提前或当面向任课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② 学生到课应着装整洁,夏季不得着跨栏背心,穿拖鞋进入课堂。  
③ 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不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自觉遵守课堂文明守则。  
④ 回答教师提问时要举手,教师示意后起立回答问题。回答问题后,经教师示意再坐下。  
⑤ 认真完成并按时上交课外作业,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  
⑥ 按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发现考场违纪和舞弊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教学期末  
(一)复习  
课程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全面地梳理,介绍考试题型和注意事项。学生应按照考试的要求,采取阶段和总复习等方式,认真温习所学习的内容,全面掌握和理解学习的重点,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考试  
军事理论课成绩采取学生学习表现和期末答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试卷  
考试前两周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负责人做好试卷准备,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查,妥善保管,不得漏题。  
2.监考  
考试前由教务参谋负责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应有两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教室。  
3.分卷  
考试前教研室统一组织按照参加考试班级人数分好试卷并填好相关信息,主考教师负责按学号排定学生考试座位。  
5.考场要求  
考试开始前,主考教师宣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要严格考场纪律,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填写违纪纪实。考试时间到,监考教师提醒学生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收齐并清点完试卷无误后方允许学生离开。  
(三)阅卷  
1.考试结束后,教研室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课程负责人准备好标准答案,对阅卷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分工。  
2.阅卷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不得送人情分,发现问题立即更改。  
3.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立即进行核分、进行试卷分析。  
(四)成绩评定  
1.分数比例  
军事理论课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习表现占20%,期末考试占80%。  
2.成绩评定  
学习表现满分20分。出现迟到、早退和违犯课堂纪律等现象一次扣3分。旷课一次扣5分。学习表现扣分超过20分,从总成绩中扣分,旷课时数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试卷满分80分。  
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为不及格,须按规定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须重修,重修成绩仍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录入  
1.试卷评定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通过网上成绩管理系统,将本班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录入,经审查无误后提交。  
2.成绩单打印、签字。  
3.教务秘书负责上报成绩报告单。  
(六)试卷装订  
按照规定的顺序将试卷进行装订,并填好相关信息。试卷装订顺序:标准答案、成绩单、试卷(注明考试用卷、备用卷)、试卷分析、教学大纲、考勤表、课堂管理规定。试卷按规定军事体育部负责进行试卷存档。  
(七)教学总结  
    教学过程全部结束后,教研室、教师应进行教学总结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军事体育部备案。  
五、请假程序
(一)请假程序:
1.事假:七天以内,由部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学校人事部门批准。
2.公假:凡因公参加各种会议、各种比赛,业务学习及其它活动的,由部领导批准,计算工作量。有报酬的不重复计算。
3.病假:凡因病不能上课者,应提前向部领导请假说明,并持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办理代课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4.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领导销假。
 
 
     军事体育部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