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学生副书记担任,其他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工作如下:
    1、贯彻落实《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以及国防教育有关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国防教育总体规划
    3、开展全校国防教育活动,指导各学院开展国防教育
    4、领导新生国防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学生国防安全意识培养模式
    5、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6、研究制定国防教育有关制度
    7、开展国防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国防教育的特点和规律,逐步构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体系